一、人類的悲劇
上帝照祂的形像造人,把他安置在伊甸樂園,與上帝同行,本為一種喜樂的境界。不幸始祖違犯上帝的命令,致被趕出伊甸園(參創一至三章)。此乃人類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悲劇﹗因為原罪的遺毒,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,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」(羅三11、23);而且「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」(耶一七9)。
此是人類古今中外共有的悲慘的現象,若非故意閉目無視,是無可否認的事實。因此自古以來,悲天憫人之士,都想救偏補弊,設法挽救人類的厄運;但歷史證明,
他們的企圖與努力,僅是「揚湯止沸」,不能「釜底抽薪」;「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」,「扶得東來西又倒」;甚且變本加厲。前中國共產黨創辦人之一,張國燾痛
定思痛,深自懺悔。卒乃接受著者多年的見證,和他夫人一同受浸歸依基督。
然而中外古今的學者,卻是違反歷史的鐵證,醉心人性本善之說,孟子曾強調︰「人性之善,猶水之就下也﹗人無有不善,水無有不下。」但其說似是而非,即儒家學者,亦難苟同;荀子且提反論,倡性惡說。
西洋學者,亦不乏性善之說。例如盧梭(Jean Jacques Rousseau)
的「天賦人權論」,便是以人性本善為基礎。流弊之大,已為識者公認。啟蒙運動以後,理性主義,風靡一時,支配人心,以為人性乃有其「無窮之完善性」,流弊
所至,遂崇尚人的理性,不信上帝的啟示,反對固有之教義,提倡所謂「合理的神學」,以及「理性的宗教」;一切學問,偏於「經驗論」、「感覺論」,及「唯物
論」;遂致摧毀心靈,成為無神唯物論之促成者。當時啟蒙運動健將之一休謨(David Hume),承 陸克 (John Locke)「經驗主義」之餘緒,首倡「懷疑論」,力斥超自然的信仰,否認人類心靈之存在,其說抵擋基督聖道;迷信「理性萬能」,自炫「人性萬全」;從而無視上帝的權威,否認靈魂的不滅;遂為「唯物論」與「無神論」張目,而成為今日共禍氾濫,世界禍亂之厲階。
二、哲人的空想
聖經教訓我們,哲學乃是「虛空的妄言」(西二8,譯作「理學」,英文乃為哲學philosophy)。哲學家關於罪的本質,立說紛殊,其學派之多,乃和其哲學派別的不同一樣。神學家的學說,乃和哲學家不同,他不能徒憑主觀的空想,而鬚根據兩大重要的基準︰一為上帝無限的完善(infinite perfection),二為人類對上帝應負的責任。任何關於罪的本質與根源的學說,倘使不合這兩大基準,則都非真理。
易言之,欲明罪的本質,首應以上述兩大基準為前提,始能得到正確的答案。主耶穌基督,在登山寶訓中宣稱︰「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(太五48)這乃是人類對上帝應負的責任,卻是無人能夠「及格」。甚至孔子也是力不從心,甚至慨然長嘆︰「獲罪於天,無所禱也﹗」所以「知行不能合一」,乃是中國哲人無法解答的難題。而牟宗三教授,也坦白承認︰「聖賢人格,……無論升到如何境界,其所體現的畢竟不可能是天道或上帝的整全,畢竟只是部分,這是所謂『聖人的悲劇』﹗」
此乃證明聖經的真理,人的自義,在上帝面前,「都像污穢的衣服」(賽六四6)。我們的義,「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(太五20)世上的哲人、智慧人、文士和辯士,徒憑自己的智慧,既不認識上帝(參林前一20),不讀聖經,不信聖經,甚至所謂「新神學家」,也高抬人的理性,藐視上帝的啟示,不照上文所指兩大基準,徒作主觀的空想。哲人的方法,雖曰根據理性,實乃最不合理,無怪得到謬妄的結論。
三、罪人的拯救
人類的罪惡,乃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。上帝雖是慈愛,而且樂意饒恕,但必以為罪憂傷、靈性痛悔為絕對條件。上帝乃是至聖至善,和罪不能兩立。以賽亞先知說︰「耶和華的膀臂,並非縮短不能拯救;耳朵並非發沉,不能聽見。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。」(賽五九1一12)
罪和上帝,乃是水火不容。衛斯理(John Wesley)日記裡面,有
驚人的記載,那些敵擋聖道的罪人,當場被上帝擊倒在地。曾經有一位反基督的大學青年,偶爾翻閱基督徒所著之書,有一神秘大力,對他迎頭痛擊,使其倒地痛
哭,憂傷痛悔,竟獻身傳道。又有美國青年,迷信異教,參禪著魔,如墮深海,黑浪滔天,震恐萬狀;忽然想到 章力生
博士所《西方心靈沒落》,開卷以後,主引導他從黑暗進入奇妙光明。於是讀神學傳揚主道。
世人對罪沒有真切的認識,僅從人和人的關係而言,而不知人和上帝的關係,沒有如聖經裡面︰「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,……我是在罪孽裡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,就有了罪」(詩五一4-5)的痛切認識。上帝聖善的靈,動其善工,要世人認罪悔改,重生得救;世人要想出死入生,得蒙救恩,必以認識其罪狀為絕對的條件。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上帝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」(羅六23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